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第9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武汉齐达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对其武汉齐达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武汉齐达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形成验收意见。从即日起,将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内容(详见附件)公示于本网站。公众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检测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水岸国际K6-1号楼晶座2607-2616
附件:武汉齐达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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